1、準生證可在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或現居地辦理。準生證男女雙方均可辦理,只要雙方證明齊全,在哪一方辦準生證都不是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辦理準生證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會有差異。
2、異地辦理準生證時,想給寶寶上哪個城市(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城市)的戶口就在那個城市辦理準生證,以避免繁雜的手續。
3、要先領了結婚證再領準生證。懷孕滿3個月後需及時辦理準生證,以免因為某些原因導致準生證延期,對寶寶上戶口不利。
4、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經拿了結婚證)、未生育(寶寶是第一個孩子),那麼在寶寶出生之後一個月內補辦準生證也是可以的,不會罰款。
5、如果夫妻二人是初婚,但是結婚證是在寶寶出生之後才拿,那麼,不管準生證甚麼時候辦,都會有罰款。(不過,不同地方的條例有修改,可能不會罰款,具體情況看各地方條例)
6、如果夫妻二人有一個是再婚,符合生育情況的,一定要先去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之後才可以生育,不然,罰款會比第二情況高一些。
7、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詳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辦理,以現居住地為主,戶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個地方“指標”滿了,不給辦理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