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詳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定。如果父母不是在戶口所在地生育孩子的話,必須要辦理一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辦理,以現居住地為主,戶籍所在地配合。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準生證的辦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戶口所在地辦準生證(初婚初育證明)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1)材料準備:本人(女方)戶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證、結婚證(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張。
(2)帶著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會(或社區)。開一個初婚初育證明,還有張介紹信(憑該介紹信去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辦好以上手續後,再帶齊所有證件,到戶口居住地所在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表填後拿到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會或者政府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
(1)材料準備:1寸照一張、夫妻雙方戶口本2本、本人身份證(女方)、結婚證(任意一方均可)、初婚初育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到現在在所居住的轄區居委會,如果沒有居委會的,那你就要找到小區所在的轄區人民政府。
(3)把所需證件全部交給負責人,需要填寫一份個人信息表格,填寫好後就會拿到一張粉紅色的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
3、帶著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繫卡去地段醫院(衛生院),做常規檢查。
(1)材料準備: 流動人口生育聯繫卡。
(2)需檢查項目:B超(每部位)、骨密度測定、陰道分泌物常規、梅毒血清實驗、尿常規(十聯)、血常規。
(3)掛號(婦產科)、交掛號費。
(4)向醫生說明檢查目的,拿著醫生開的檢查單進行各項目檢查。
(5)繳費檢查,最後醫生會寫明檢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