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明顯胎動1小時不少於3~5次,12小時明顯胎動次數為30~40次以上。但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有的胎兒12小時可動100次左右,只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
胎動的次數並非恆定不變,在妊娠28~38周,是胎動活躍的時期,以後稍減弱,直至分娩.孕婦的運動、姿勢、情緒以及強聲、強光和觸摸腹部等,都可引起胎動的變化。
吃飯以後,孕媽咪體內血糖含量增加,寶寶也“吃飽喝足”有力氣了,所以胎動會變得比飯前要較頻繁一些。
所以估計寶寶應該沒有甚麼問題的。
孕婦自28周開始應自數胎動。
計數方法:於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每小時大於3次,反映胎兒情況良好。也可將早、中、晚三次胎動次數的和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12小時胎動達30次以上,反映胎兒情況良好,少於20次,說明胎兒異常,如果胎動少於10次,則提示胎兒宮內缺氧。
為了放心,建議你可以到醫院檢查一下胎兒超聲,看胎心是否正常,胎兒是否缺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