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最基本應做四次B超
懷孕早期: 在停經6周後,除了婦科常規檢查之外,應通過B超確定宮內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宮腔內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徵象,而在子宮腔外探到異常的包塊,結合其他的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就可以考慮宮外孕可能。所以一般提倡於懷孕早期通過做B超明確是否是正常妊娠或雙胎、葡萄胎等。
懷孕中期: 在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可以瞭解胎兒生長髮育大體情況。 在28周左右再複查一次B超,此時B超能夠比較清晰的瞭解胎兒組織器官發育情況,從而瞭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如有畸形,此時中止妊娠(還需根據產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是比較適宜的。
懷孕晚期: 在36周到預產期前做B超,可以明確羊水多少和胎盤的功能,以及胎兒有無臍帶繞頸,如果有羊水過少,胎盤鈣化,胎兒臍帶繞頸,需結合臨床再考慮是否繼續妊娠。同時B超可以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估計胎兒的體重,明確胎兒的胎位,來預測孕婦是否能夠自然分娩 。
祝您生個健康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