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大氣汙染。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硝煙為“年味”。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氣體,這些有毒有害氣體是無形的“殺手”。當硝煙瀰漫時,這些氣體對我們人體各各部位都有著一定的損害作用,對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2、噪聲汙染。除夕之夜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爆炸聲連綿不斷,如雷貫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難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區的噪聲高達135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範圍和耐受限度。在夜間人們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過45分貝,也就相當於蛙鳴聲。而高強度的噪音對患有腦血管、心臟病等疾病的病人來說的危害十分嚴重。我國幾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聽力受到嚴重損傷、爆炸性耳聾、聽覺遲鈍的事例。
3、是缺乏社會公德心的表現。一人放炮百人聽,一家放炮四鄰不安,對於小孩和老人來說對身體非常不利。使人養成只想自己不管別人的不良習氣,由此公德意識薄弱。
4、浪費資源汙染環境。把寶貴的資源紙張(樹木)、化工原料(包括生產這些原料時造成的汙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滿地狼跡,放完走人,使人養成無責任心的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