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的人都認為放爆竹可以創造一種喜慶氣氛,是節日的一種娛樂活動,它可以給人們帶來歡愉和吉利。然而,如果我們追溯爆竹的起源,就會了解古代人燃放爆竹的本意及其衍變的歷史。
《荊楚歲時記》載:“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這段記載說明爆竹在古代是一種驅瘟逐邪的音響工具,這就使得燃放爆竹的習俗從一開始就帶有一定的迷信色彩。其實,這完全是由古人的誤解所致。據《神異經》說,古時候,人們途經深山露宿,晚上要點篝火,一為煮食取暖,二為防止野獸侵襲。然山中有一種動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就是年獸,經常趁人不備襲擊人畜。
人們為了年獸,就想起在火中燃爆竹,用竹子的爆裂聲使其遠遁的辦法。這裡所說的動物,名叫“山臊”。古人說其可令人寒熱,是使人得寒熱病的鬼魅,嚇跑山臊,即驅逐瘟邪,才可得吉利平安。 人們很早就起來放鞭炮,相傳此舉是為了驅逐“山魈”。山魈,據說是古時深山裡的一種兇惡的獨角鬼怪,但是它最怕聲響,人們就用燒竹子的爆破聲來嚇跑它。有了火藥後,人們就用火藥裝入竹筒,做成爆竹,後用紙製筒,也稱爆仗或炮仗。到現代,人們已不相信甚麼“山魈”了,但還是習慣在春節放鞭炮,藉以歡慶節日,振奮精神。所以,從大年三十晚上到大年初一清早,鞭炮聲總是連綿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