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患淋病,既禍害自身又殃及胎兒,應引起育齡期婦女的高度警惕。
生育期婦女患淋病,幾乎100%是通過性交感染,妊娠期淋病發病率為0.5%—0.7%。由於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宮頸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病變侷限,有80%以上患者無明顯症狀,有的僅出現膿性白帶、尿頻、尿痛等輕微症狀,因此極易被人所忽視,或誤認為是一般尿路炎症。這樣就給淋菌以可乘之機,大量繁殖。在懷孕初期感染淋菌後,因宮腔尚未閉塞,淋菌會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輸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更容易導致宮腔感染而流產。
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在自然流產的孕婦中,淋病導致的流產約佔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病後,易發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內感染、羊膜早破、早產等併發症。病情嚴重的可發生產褥感染、產後敗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進行徹底治療,在分娩過程中,產道中的淋菌便會侵犯新生兒,常見的是新生兒淋菌性結膜炎,約佔新生兒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雙眼出現症狀,治療不及時,極易導致角膜潰瘍而失明。
孕婦感染淋病,治療時首選青黴素類抗生素,對青黴素過敏或耐藥者,可用頭孢黴素類藥物(如大觀黴素)。只要用藥及時、足量、徹底,治癒率可達100%,一般不影響胎兒。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對孕婦淋病治療的同時,也要對有淋病的性伴侶進行徹底治療,以防再次感染;忌亂找江湖遊醫和亂用濫用四環素類、氟哌酸等藥,以免危害胎兒發育;對孕婦做產前檢查,必須將淋病篩查作為常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