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藥前,首先明確診斷,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採用多種藥物圍攻,以為總有一種藥物會產生效用,這樣易出現不必要的藥物反應。
對所用藥物的成分、性能、適應證、禁忌證、副作用、配伍禁忌等應全面熟習掌握,做到不濫用、錯用、多用藥物。
用藥前應詳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特別是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更不可忽視。對有過藥物過敏反應者,應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應的發生。
用藥應有計劃性,劑量不宜過大,種類不宜過多,時間不宜過久,並定期觀察,特別是應用有一定毒性的藥物,如免疫抑制劑、抗癌藥物等,更應嚴密觀察,經常檢查血象等。
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礙時,常對某些藥物不能耐受,如患腎病者需慎用重金屬藥物。
在用藥期間應注意一些警告症狀或不耐受現象,如皮膚瘙癢、紅斑或發熱等,一旦出現應考慮立即停藥。
凡已發生過敏性藥物反應者,都應發給藥物禁忌卡,註明致敏藥物名稱及反應類型,以供複診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