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的目標
應積極進行治療,以達到完全控制症狀的目的。儘可能地保護和維持正常的肺功能。避免或減少藥物不良反應的關鍵是合理的治療方案和堅持長期治療。
2.藥物治療
根據其作用機制,可分為具有支氣管擴張和抗炎作用的兩類,有些藥物同時具有支氣管擴張和抗炎作用。
(1)支氣管擴張劑β2受體激動劑,茶鹼類藥物。
(2)抗炎藥物 糖皮質激素、白三烯調節劑、色甘酸鈉和尼多酸、抗lgE單克隆抗體、抗組胺藥。
3.長期治療
治療哮喘的藥物根據其在哮喘長期治療中的地位,又分為控制性和緩解性藥物。
(1)控制性藥物或維持性藥物是指需要長期每天使用的藥物,主要通過其抗炎作用達到並維持哮喘的臨床控制。
(2) 緩解藥物或應急藥物是指根據需要使用的藥物,通過快速緩解痙攣來緩解哮喘症狀。
(3) 控制的分級 治療應基於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並根據其控制程度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