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有效期
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規定,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週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簽註有效期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註分為6個種類,即個人旅遊(G)、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其中香港G籤和L籤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註。澳門簽註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註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簽註有效期的解釋以1年1次為例,不是表示1年內只能去1次,而是指該簽註的有效期為1年,在1年以內往返過港澳後,還可以再次申請簽註,申請次數沒有限制。如果1年內不去,則該簽註過期無效,可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