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胎教,是通過對胎兒不斷地施以適當的樂聲刺激,促使其神經元的軸突、樹突及突觸的發育,為優化後天的智力及發展音樂天賦奠定基礎。在生理作用方面,胎教音樂通過悅耳怡人的音響效果對孕婦和胎兒聽覺神經器官的刺激引起大腦細胞的興奮,改變下丘腦遞質的釋放,促使母體分泌出一些有益於健康的激素如酶、乙酰膽鹼等,使身體保持極佳狀態,促進腹中的胎兒健康成長。
但它的時間也是有規定的,太早太晚都不好。一般懷孕24周,胎兒的聽覺功能已經完全建立。母親的說話聲不但可以傳遞給胎兒,而且胸腔的振動對胎兒也有一定影響。孕婦進行胎教時的注意事項:
1、孕婦從孕26周開始讓胎兒聽胎教音樂,每次不超過20分鐘,每天1~2次。用錄音機放音,孕婦距音箱1.5~2米,音箱的音強在65~70分貝。
2、如果用耳機在孕婦腹壁放音,則耳機處為60分貝即可。孕8個月後反覆播送一首固定的樂曲,可為出生後的孩子培養音樂愛好,併為開發孩子的想象力打下基礎。
3、作為胎教音樂,要求在頻率、節奏、力度和頻響範圍等方面,應儘可能與宮內胎音合拍。劉澤倫指出,若頻率過高會損害胎兒內耳螺旋器基底膜,使其出生後聽不到高頻聲音;節奏過強、力度過大的音樂,會導致聽力下降。
4、播放音樂時不要使用普通傳聲器,並儘量地降低噪音。胎教還需與嬰兒教育相連接。正如專家強調的那樣:“始自胎兒的胎教並不能以分娩而結束,還必須與嬰兒的早期教育相連貫,這樣才不會使胎教前功盡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