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在入伍體檢要求中規定第十七條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在體檢中,凡是乙肝五項檢查中第一項為陽性,就不可能過體檢關。而且一旦在入伍後的複查中查出,不但會被退回,而且輸送新兵的相關部門也會受到嚴懲。
乙肝病毒攜帶者如果是通過自身免疫性轉陰的,而且符合國家在入伍體檢要求中規定的是可以參軍的,但是這裡要非常注意乙肝病毒攜帶者有的時候雖然會通過自身免疫性的功能轉陰,有的時候也有可能轉陽的,因此是建議自身有乙肝病毒攜帶者把愛國之心放在心裡,在其他方面去建功立業。
2.為甚麼乙肝病毒攜帶者不能參軍呢
乙肝五項中第一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表示具有或者潛在的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傳染性,而部隊是集體生活,在訓練或演習中經常會有皮膚破損的情況發生,使得血液傳播的可能性加大,所以部隊是不允許有傳染病的。從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攜帶者自身角度看,也是不適合參軍的,因為乙肝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均衡飲食及保證休息,平時的飲食起居需要膳食平衡,多吃有營養的食物,而且儘量不能有過多的劇烈運動,這在部隊中也是不能保證的。
這兩點因素決定了乙肝病毒攜帶者及患者是不能入伍當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