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8周後,胎盤附著於子宮下段,甚至胎盤下緣達到或覆蓋宮頸內口,其位置低於胎兒先露部位,稱為前置胎盤。前置胎盤是妊娠晚期的嚴重併發症,也是妊娠晚期和分娩期大出血的常見原因。B超診斷前置胎盤時必須注意妊娠週數。
懷孕28周以前的妊娠中期,胎盤佔據宮壁一半面積,因此胎盤貼近或覆蓋宮頸內口的機會較多。懷孕28周後的妊娠晚期,胎盤佔據宮壁面積減少到1/3或1 /4。子宮下段形成及伸展增加了宮頸內口與胎盤邊緣之間的距離,故原來在子宮下段的胎盤可隨宮體上移而改變成正常位置胎盤。
所以許多學者認為,若在妊娠中期B超檢查發現胎盤前置者,不宜診斷為“前置胎盤”,而應該稱為“胎盤前置狀態”,每4周左右複查B超,如有陰道出血的話就需要提前複查B超,讓醫生及時作出適當的處理。
如果診斷為前置胎盤,而又沒有發生陰道出血或者僅僅出現少量的陰道出血,則應在保證孕婦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延長孕周至36周。因為妊娠35周以後,子宮生理收縮頻率增加,前置胎盤的出血率隨之明顯上升,對孕婦和胎兒的危險性加大,所以,醫生會在前置胎盤的孕婦懷孕36周時檢測胎兒肺發育已成熟者,適時選擇剖宮產終止妊娠。
剖宮產可以在短時間內娩出胎兒,然後儘快讓胎盤剝離,用宮縮劑加強子宮收縮,在直視的情況下觀察子宮下段胎盤剝離面出血情況,準確使用藥物或手術方法止血,防止產時、產後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