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如果檢查準媽媽的血清發現風險程度較大,醫生就會建議做絨毛穿刺,從而更進一步地確定胎兒的染色體是否異常。但是如果孕婦各項指標檢查都屬於正常,那麼就不需要做此檢查。以下是需要做絨毛穿刺的孕婦:
1.生產過患有遺傳病孩子的孕婦。如果準媽媽曾經生育過患有遺傳疾病的孩子,由於再次懷孕存在一定的機率使胎兒患有遺傳性疾病,因此再次懷孕後,在孕早期醫生一般會建議孕婦做絨毛組織活檢,以及時發現問題。
2.夫婦一方是染色體異常者或平衡異位的攜帶者。
3.確定胎兒性別。性連鎖遺傳疾病的攜帶者,在孕中期有必要知道胎兒的性別。
4.曾生育過神經管缺陷兒或甲胎蛋白值高。孕婦曾經生產過神經管異常的寶寶或者是自身在孕期血清中的甲胎蛋白明顯要比正常孕婦高。
5.高齡孕婦。孕婦的年齡超過35歲,同時對胎兒的發育有一定擔憂。
6.唐氏綜合徵篩查存在高風險的孕婦。
7.地中海貧血攜帶者。夫婦雙方都為同一類型地中海貧血攜帶者的孕婦。
8.超聲顯示胎兒結構異常。
9.家族遺傳病。如果家族中已有或者存在可疑的遺傳病,如苯丙酮尿症、血友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