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產前檢查工作,異常分娩發生率可以大為減少。胎兒及產道異常,在產前檢查時大都可以發現。胎位不正者,應設法糾正;骨盆狹窄者,可根據其狹窄程度,對分娩方式作出初步估計。做好必要的產前解釋工作,糾正貧血,改善營養,防治妊高徵及其它妊娠併發症等,皆足以增強母兒健康,以利於妊娠分娩的正常進行。
處理原則
分娩出現異常時,首先應尋找原因,根據其主次,經過全面的衡量,決定處理方法。處理原則,分以下兩大類:
(一)保守療法
遇宮縮乏力、產程延長,但無嚴重的機械性梗阻,估計胎兒可自陰道娩出者,當以保守療法為主。產程延長休息不佳者,易引起疲勞或衰竭,應多予安慰與鼓勵,可酌給水化氯醛合劑10-15ML口服、杜冷丁或異丙嗪50MG肌注、或安定10MG肌注,不能進食者應補液。等待過程中應嚴密觀察,注意先露部的下降及宮口擴張情況,並勤聽胎心音。多數產婦在獲得休息後,分娩即能順利進行。如產程進展緩慢,產婦出現衰竭或胎心音有改變時,根據情況積極設法結束分娩,不宜一味保守。
(二)積極處理
有嚴重的機械性梗阻,如頭盆不稱及(或)胎位不正,致胎兒不能娩出,或分娩進出現任何足以威脅母子安全的緊急情況,如發生胎兒宮內窘迫、臍帶脫垂、或有子宮破裂先兆者,均應採取積極措施,結束分娩。
結束分娩的方式應根據宮縮、宮頸擴張程度、骨盆的大小、胎位、先露部的高低、胎兒的大小及情況、產婦的一般情況及年齡、胎產次、珍視胎兒的程度等而定,可分為剖宮取胎或由陰道分娩(自產或手術助產)兩個途徑(詳見手術部分),簡述如下:
1、剖宮產術 凡胎兒不能從陰道娩出,或因情況緊迫從陰道娩出的條件未齊備者,均可剖宮取胎。
2、陰道分娩 凡宮口已開全或接近開全而產道無狹窄時,可採此途徑,分為自然產與手術產二類,凡自產有困難,或情況緊急需立即結束分娩者,可行陰首手術助產,方法如下:
(1) 胎頭吸引術或產鉗術:適用於頭位已銜接、宮口已開全者
(2) 臀牽引術:適用於臀位
(3) 內外聯合倒轉臀牽引術:適用於橫位及頭位未銜接者
(4) 毀胎術:適用於死胎及畸胎,使其體積縮小便於娩出,頭位可行穿顱術,橫伴行斷頭或挖髒術
如何看待胎頭吸引術和產鉗助產術?
胎頭吸引術和產鉗助產術是產科常用的陰道助產方法。在我國,各級醫院包括農村的一些醫院也都能掌握這一助產方法。產鉗術是用產鉗置於胎頭兩側,兩葉扣合,配合宮縮牽引產鉗,協助產婦娩出胎頭,胎頭吸引術是將吸引器外口置於露出的胎頭上,再用注射器將吸引器內空氣吸出,形成負壓區,利用負壓吸引原理,吸住胎頭,配合宮縮,娩出胎頭。
胎頭吸引術和產鉗助產術對產婦和新生兒可能造成以下損傷:
(1) 頸和陰道壁損傷,
(2)新生兒顱骨骨折,
(3)新生兒頭皮損傷、水腫或血腫,
(4)新生兒顱內出血。
這4種手術併發症,前3種對孕婦和胎兒損傷較小,但新生兒顱內出血則是一種嚴重的併發症,輕型出血對嬰幼兒智力是不利影響因素。重型出血者嚴重窒息或不安,面色蒼白,尖叫,抽搐等,前囟飽滿,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由於產鉗是直接擠壓胎頭,幫產鉗助產術中新生兒顱內出血的發生率比胎頭吸引高20倍。故現在僅用於胎頭吸引術不成功者,或估計吸引術不易成功者,且基本摒棄高、中位產鉗術,而採用較安全的低位產鉗術。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併發症大多數情況下是由於操作不當引起。故產婦對胎頭吸引相和低位產鉗術不應心有顧慮,需知,在需行產鉗助產術或胎頭吸引術時,往往意味著醫生綜合產婦、胎兒情況,認為有手術指徵,需儘快結束分娩,此時若顧慮重重,反而貽誤手術時機,造成胎兒窒息,甚至死產的嚴重後果,且已有大量調查研究結果表明:低位產鉗術和胎頭吸引術使用正確,對小兒智力和身體發育均無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