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孕媽媽能夠感受到小寶寶在肚子裡動來動去的時候,孕媽媽已經是進入孕中期,通常寶寶已經有4~5個月大小了。一個小生命在媽媽的身體裡面雖已經生活了好幾個月,但直到有了胎動,孕媽媽的感受才更加強烈起來。母愛被瞬間引燃,充滿著熾烈且興奮之情。
胎動是怎樣的?
胎動,指的是胎兒在母體子宮內的主動性運動,如呼吸、張嘴運動、翻滾運動等。如果是被動性的運動,像受到母親咳嗽、呼吸等動作影響所產生的,就不稱為胎動。
隨著胎兒逐漸發育長大後,會伸展屈曲的四肢,這些動作可以幫助胎兒肌肉適當的發育,胎兒約自第8周起即會開始運動,此時脊柱進行細微的小動作。
這個時候的胎動,母親還無法察知。一般在懷孕20周左右,大多數孕媽媽可感受到胎動,夜間尤為明顯。孕29周~38周為胎動最頻繁的時期。接近足月時,因為胎頭下降,胎動會略為減少。
妊娠過期,胎動次數也會減少。但也有部分孕媽媽感受到胎動的時間比較晚,這主要是因為,最早的胎動感覺起來像魚在游泳,或翅膀在舞動一般,常被誤認為是消化不良、脹氣或飢餓所致。
正常胎動
胎動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常可以預測胎兒在子宮中的安危情況。
●胎動正常表示胎盤功能良好,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胎兒發育健全,小生命在宮內愉快地生活著。如12小時內,胎動少於20次,或1小時內,胎動小於3次,往往表示胎兒有缺氧的可能,孕媽媽不可掉以輕心。
●胎動一般每小時3~5次,12小時內胎動約為30~40次。
●正常情況下,一晝夜胎動強弱及次數有一定的變化,一天之中以早晨次數少,下午6點以後增多,晚上8~11點胎動最為活躍。這就是說胎兒有自己的睡眠規律,稱之為胎兒生物鐘。
胎動的強弱和次數,個體差異很大。有的12小時多達100次以上,有的只有30~40次。但只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曲線不大,都說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