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子女均可以把戶口落到婦女雙方的名下,如你所述,你的孩子當然可以落戶,你們現在有了結婚證證,只要帶上戶口本,就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如果沒有準生證辦理不了,你可以到當時孩子出生的意願開具出生證明,具備了這些要件應該就可以給孩子落戶口了。 1、孩子一出生,就是合法的公民,絕對有權利上戶口,
2、關於計劃外生育經濟處罰,好象是按經濟收入比例和當地政策收取的,這個你得認罰(你在準備計劃外生育的時候就應該作好認罰的思想準備才對呀)
3、你就忍心為了1000塊拖著幾年不給孩子一個合法的身份?
4、有關係就去拉下關係羅,沒關係認了吧。這也是社會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