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原則為規範用藥、長期檢查、定期檢測、及時助孕。
用藥種類:①促排卵藥物氯米芬,每天一次,週期第5-9天服用,必要時用藥期可延長2-3天。②孕激素類藥物:根據內膜不典型程度不同而有區別,輕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黃體酮肌注,週期第18天或第20天開始,共用藥5-7天。中度及重度不典型增生者連續性應用甲羥孕酮,以3個月為一個療程,每完成一個療程即刮宮或取子宮內膜組織作組織學檢查,根據對藥物的反應,選擇停止治療或對藥物的劑量酌情增減。亦可宮腔內放環。
2、手術治療
刮宮吸宮術不僅是重要的診斷方法,也是治療手段之一。因為局部病灶通過刮宮亦有被清除的可能。年齡在40歲以上,無生育要求的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一經診斷即可行子宮切除。但對於高血壓、糖尿病、肥胖或高齡而對於手術耐受力差者,也可考慮在嚴密隨診檢測下先試用藥物治療。年輕患者經藥物治療無效,內膜持續增生或加重或懷疑已發展為癌,或陰道出血不能為刮宮及藥物治療所控制及產後復發者,均可考慮手術切除子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