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過敏的症狀是被陽光照射的部位出現瘙癢。當皮膚受到日光紫外線照射後,在暴露的部位如面、頸、手背等處發生皮疹。
根據皮膚反應輕重分為一度紫外線過敏和二度紫外線過敏。
一度紫外線過敏表現為局部皮膚經日曬後出現瀰漫性紅斑。
二度紫外線過敏表現為局部皮膚紅腫後,繼而發生水皰甚至大皰,皰壁緊張,皰液為淡黃色。自覺有灼痛或刺癢感。水皰破裂後呈糜爛面,不久乾枯結痂,伴有色素沉著。嚴重的紫外線過敏會伴有全身發熱、頭痛、心悸、乏力、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
病理
紫外線過敏:陽光中的UVA和UVB這兩種穿透性紫外線,會直達皮膚真皮層,使過敏體質人群受照射區皮膚出現紅、灼、熱、痛,這便是醫學上常說的日光性皮炎,即紫外線過敏;同時,紫外線輻射還會導致“健康殺手”——自由基在體內急劇增加,使局部皮膚產生皺紋、色素沉積、細胞損害,甚至可改變免疫系統,造成更嚴重的光毒性或光過敏反應。
常規紫外線防護措施包括防曬霜和防紫外線遮陽傘等,使用防曬霜只能阻擋部分UVA,對UVB則不太管用,而防紫外線遮陽傘對從地面和牆面反射來的紫外線根本無能為力。
專家指出:日光性皮炎,紫外線過敏必須內治。
人們在陽光下暴曬不僅會導致皮膚過敏反應,而且引發皮膚癌的風險也比常人更大。因過多的太陽光照射引起皮膚傷害甚至皮膚癌是個不爭的事實。皮膚癌在西方人的癌症患者中佔50%以上,世界上皮膚癌患者也呈上升趨勢,日常應儘量避免長期暴曬。
症狀
皮膚過敏的症狀是指被陽光照射的部位出現瘙癢,在陽光下暴曬的時間越長,過敏反應則越嚴重,皮膚瘙癢將持續24至48小時,甚至更長。
陽光中紫外線可能導致白內障,由於陽光對眼睛的傷害在中短期內不易被患者所察覺,因此對它潛在的威脅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