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皮後,植皮部位必須固定不動5-7天,避免碰觸或摩擦,以防止植入之皮鬆脫,約7-10天可拔出皮釘。
二、上肢植皮後需抬高超過心臟,下肢植皮後應與臀部同高,以減少傷口腫脹情形,依醫護人員指導,維持正確姿勢並做關節運動。
三、植皮及取皮區需保持乾爽滋潤狀態,以促進癒合、減少發炎機會。
四、手術後須進食高蛋白、高維生素C食物,如魚、肉、蛋、豆類、橘子、番石榴、芥菜、青椒等。
五、傷口在癒合時通常都會很癢,應以輕拍方式代替搔抓,並著寬鬆棉質衣物,避免攝取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如咖啡、酒、冰、辣椒、等。
六、可下床活動時,下肢傷口應使用強性繃帶包紮,以避免傷口充血,腫脹。
七、傷口癒合後(約拆線後兩週),每日可用中性肥皂清潔,沖洗後擦乾,並塗抹凡士林或潤膚乳液半年至一年,以預防皮膚乾裂。
八、半年內避免太陽照射,以免植皮區及供皮區色素沉著。
九、出院後傷口若有異常,紅、腫、熱、痛或異常分泌產生,及至急診求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