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皮膚呈現缺損,傷口無法自行癒合時,經醫師診視確定需要進行植皮手術時,請您配合下述事項:
一、植皮手術前一天:
1、需填寫手術同意書。
2、將全身清洗乾淨,預備取皮處以肥皂或消毒液清洗乾淨,必要時取皮區會先剃淨毛髮。
3、如手術行全身或半身麻醉者,晚上9時需行灌腸。
4、晚上12點後禁食、水[行局部麻醉者依醫囑可進食]。
5、勤加練習護理人員教導您的深呼吸及咳嗽方法,預防手術後肺部合併症。
二、植皮手術當天:
1、繼續禁食、水[行局部麻醉者依醫囑除外]。
2、除去身上飾物、活動假牙、義眼、蔻丹等。
3、去除身上內衣褲,換上手術衣,等候手術室通知。
4、必要時,會先打上點滴。
5、開刀房工作人員來接您時,請先排空膀胱。
三、植皮手術後護理:
1、手術後可能會有靜脈注射導管[點滴]、導尿管、傷口引流管等留置,請注意維持良好之固定及管路之通暢。
2、傷口若有疼痛或不適時,請隨時告知醫護人員。
3、患肢可以枕頭抬高,避免植皮部位受壓,維持適當固定及支託位置。
4、在補皮區可能會有石膏固定,請勿隨意拆除,並限制活動。
5、若補皮區在下肢者,須臥床休息,不可任意下床活動,須經醫師許可方能採漸進式下床活動。
6、若補皮區在臀部,可採俯臥位,翻身亦需注意。
7、依所教導之深呼吸咳嗽方法練習,必要時會使用蒸氣吸入幫助痰液排出。
8、營養補充:多進食高熱量、高蛋白飲食,如魚、肉、蛋。
9、絕對禁止抽菸與喝酒[含二手菸]。
10、一般正常傷口所植之皮膚,會在一週後存活,但仍須繼續以彈紗或石膏固定,並限制活動二至三週,以確保植皮之癒合。
11、對有慢性疾病或老年患者,傷口癒合較慢,需要較長時間之固定。
12、植皮傷口癒合後,皮膚較乾燥可使用潤膚油塗抹。
13、取皮區所覆蓋之皮膚代用敷料,乾燥後將慢慢自行脫落,不可以自行勉強撕去,以免造成皮膚損傷。
14、發現取皮區或補皮區有異常腫脹、疼痛、滲血,請立即告知醫護人員。
15、若有問題可隨時請教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