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在對低價銷售銀杏葉藥品企業的飛行檢查中發現,廣西、湖南兩家銀杏葉藥品生產企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總局要求所有經營和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兩家企業的銀杏葉藥品,同時召回全部在售產品。
經初步查明,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將銀杏葉提取生產工藝由稀乙醇提取改為3%鹽酸提取,同時從不具備資質的企業購進以鹽酸工藝生產的銀杏葉提取物,用於生產銀杏葉片,並將外購的提取物銷售給其他的藥品生產企業,偽造原料購進臺賬和生產檢驗記錄。
用鹽酸工藝生產銀杏葉提取物會分解藥品有效成分,影響藥品療效。經查,有24家藥品生產企業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購買非法銀杏葉提取物。食藥監總局要求,凡發現使用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銀杏葉提取物生產銀杏葉製劑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和銷售,主動召回相關產品,並將核查結果向總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