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至發生生育保險相關費用時,且連續繳費滿10個月以上仍繼續繳費的。
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一、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標準,以個人生育、流產等手術前12個月(不滿12個月按實際繳費月)平均繳費基數為計發標準。其中: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異位妊娠、葡萄胎,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流(引)產的,享受1.5個月生育津貼;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引產和陰道分娩順產的,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陰道分娩難產和剖宮產的增加0.5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增加0.5個月的生育津貼;符合享受晚育假條件的女職工增加1個月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
1.參保職工因下列原因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標準限額支付,低於限額的按實支付:
(1)產前檢查1200元;妊娠3個月以下的流產手術600元;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流(引)產手術2000元;7個月以上(含7個月)引產手術3000元;陰道分娩順產3000元;陰道分娩難產3200元;剖宮產4000元。
(2)放置宮內節育器150元;取出宮內節育器150元;實施皮下埋植術200元;實施皮下埋植取出術150元;實施輸卵管結紮術500元;實施輸精管結紮術320元;實施輸卵管復通術1600元;實施輸精管復通術1200元。
2.女職工因下列原因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按70%比例支付。
(1)妊娠併發症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2)生育併發症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相應分娩醫療費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
(3)剖宮產手術同時附帶子宮肌瘤、闌尾炎等手術,超過剖宮產支付限額的醫療費;
(4)治療異位妊娠、葡萄胎等發生的住院醫療費。
三、一次性營養費補助
對符合國家規定享受90天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費,標準為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每年7月份隨著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調整而調整。
四、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自失業之月起至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生育的,按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發給生育津貼。住院分娩醫療費、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產前檢查醫療費、妊娠和生育併發症住院醫療費用按照在職女職工的待遇享受;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男職工配偶無工作的,生育時住院分娩醫療費、產前檢查醫療費按在職女職工待遇的50%享受。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委託所在單位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獨生子女證》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證明以及規定的生育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嬰兒死亡醫學證明或流產醫學證明和醫療費用單據等材料,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到經辦機構報銷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