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後病癒懷孕的;
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
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
長春單獨二胎新政策也是根據這個政策內容走,具體的變動還得看當地出臺的政策了。
各地還有各自不同的規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蘇等地規定,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煤礦井下連續從事採礦作業5年以上,並仍在從事煤礦井下采礦作業,只生育一個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東等地規定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東省還規定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個孩子。
根據專家解析說全國實行的時間不做統一,但是各地啟動實施的時間不宜間隔得太長。長春單獨二胎新政策的實行也是得看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