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癲癇藥物使用指徵:癲癇的診斷一旦確立,應及時應用抗癲癇藥物控制發作。但是對首次發作、發作有誘發因素或發作稀少者,可酌情考慮。
2、選擇抗癲癇藥物時總的原則:對癲癇發作及癲癇綜合徵進行正確分類是合理選藥的基礎。此外還要考慮患者的年齡(兒童、成人、老年人)、性別、伴隨疾病以及抗癲癇藥物潛在的副作用可能對患者未來生活質量的影響等因素。如嬰幼兒患者不會吞服藥片,應用糖漿製劑既有利於患兒服用又方便控制劑量。兒童患者選藥時應注意儘量選擇對認知功能、記憶力、注意力無影響的藥物。老年人共患病多,合併用藥多,藥物間相互作用多,而且老年人對抗癲癇藥物更敏感,副作用更突出。因此老年癲癇患者在選用抗癲癇藥物時,必須考慮藥物副作用和藥物間相互作用。對於育齡期女性癲癇患者應注意抗癲癇藥對激素、性慾、女性特徵、懷孕、生育以及致畸性等的影響。傳統抗癲癇藥物(如苯妥英鈉、苯巴比妥)雖有一定臨床療效,但是副作用較多如齒齦增生、毛髮增多、致畸率高、多動、注意力不集中等,患者不易耐受。抗癲癇新藥(如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託吡酯、奧卡西平等)不僅臨床療效肯定,而且副作用小,患者容易耐受。
3、抗癲癇藥物治療應該儘可能採用單藥治療,直到達到有效或最大耐受量。單藥治療失敗後,可聯合用藥。儘量將作用機制不同、很少或沒有藥物間相互作用的藥物配伍使用。合理配伍用藥應當以臨床效果最好、患者經濟負擔最輕為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