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但是要看服藥的種類和時間長短。以下一些資料供參考—— 一、孕期用藥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後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並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繼續妊娠,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另外,可查閱由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全球藥物審查最嚴格的機構之一)最新頒佈的妊娠藥物分級(共分五級:A、B、C、D、X級),供臨床選擇孕期安全用藥參考。
A、B級藥物,對胎兒無危害或無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種維生素類,一些抗生素(如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致畸或流產)但對孕婦有益,需權衡利弊後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級,對胎兒有危害,對孕婦無益,此類為孕期禁用藥,如抗癌藥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孕期中合併一些常見病,如感冒、腹瀉、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藥。按常規劑量、常用療程及常見方法,一般對胎兒影響不大,不必諱疾忌醫。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熱沖劑、板藍根沖劑、雙黃連口服液或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等。
2、尿路感染,除多飲水外,可服用頭孢類及阿莫西林等藥物。避免使用喹諾酮類藥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否則會影響胎兒骨骼。
3、腹瀉等胃腸炎,可口服黃連素、阿莫西林等,思密達、複合維生素B等。
二、避孕藥的影響
(一)如果緊急避孕失敗而妊娠,如婦女要求終止妊娠,可安排行人工流產(藥物或手術);如要求繼續妊娠,應說明藥物一般不會致畸。
(二)在口服(第二代)避孕藥期間懷孕——最好不要
因為口服藥物已對宮內環境造成影響,很有可能會使胚胎受到損傷。 如果孕婦本人要求繼續妊娠,應於妊娠6~8周時取絨毛組織進行染色體檢查;孕婦在16~20周行羊水穿刺術,抽取羊水進行羊水細胞的染色體檢查。同時尚需動態觀察母體血中的甲胎蛋白的含量,注意B超下的胎兒大體形態和內臟結構是否異常,一旦發現異常應及時終止妊娠,以免缺陷兒的出生。
此外,長期使(第二代)用口服避孕藥在計劃懷孕時,以停藥(3~6)個月後再受孕為妥。
(三)在口服第三代避孕藥期間懷孕——可以要
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研究表明,服用第三代口服避孕藥因服藥方法失敗而導致懷孕,並不會增加胎兒的致畸率,且停藥後可以立即懷孕,無需等待3~6個月,不會影響胎兒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