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體細胞免疫治療適用症包括實體瘤,如惡性黑色素瘤、前列腺癌、腎癌、膀胱癌、卵巢癌、結腸癌、直腸癌、乳腺癌、宮頸癌、肺癌、喉癌、鼻咽癌、胰腺癌、肝癌、胃癌等;還有血液系統腫瘤,如白血病、漿細胞瘤等;以及多發性骨髓瘤等自體幹細胞移植或放化療後微小病灶殘留(特別適合聯合其他常規治療的綜合治療)的患者。可以有效地防止手術後復發與轉移,達到延長患者生存期、提高患者生活質量、甚至徹底治癒的目的。
大量臨床實踐證明,對中晚期病人進行大劑量放、化療,或對產生耐藥的患者再次進行化療只能導致虛弱的生命更加垂危,加速了患者死亡。臨床常常可以見到,患者死因不是因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於不科學、不恰當的殺傷性治療所致。如肝癌多次介入後出現腹水、黃疸等肝功衰竭而致死;肺癌胸水化療後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胃癌、腸癌化療後噁心、嘔吐,患者更加衰竭而死亡;白血球下降,患者感染而死亡等。近年來,隨著生物技術的迅猛發展,新的生物製品和治療技術不斷湧現,其中有些已開始在臨床治療中應用。自體細胞免疫治療可以激活免疫細胞,達到殺滅腫瘤 細胞的目的;同時機體內免疫細胞分佈廣泛,可以殺滅殘存的腫瘤細胞;自體細胞免疫治療的副作用輕微,可以提升患者的生活質量。而且,自體細胞免疫治療可以提高機體的免疫和造血功能,對於增強放化療的耐受和治療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腫瘤生物免疫療法的禁忌症
1、懷孕或哺乳期婦女;2、臟器移植者;3、嚴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4、不可控制的感染性疾病;5、對本治療中所用生物製劑過敏者;6、T細胞淋巴瘤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