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肝或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300umol/升)者,劑量應減少50%。本品應置於兒童觸不到的地方2、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處超過任何可能的危險,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洩,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3、相互作用研究證明,特比萘芬幾乎不影響經由細胞色素P450酶系代謝的藥物(如環孢菌素、D860或口服避孕藥)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藥的婦女應慎用本品,因為極少數人可能月經失調。此外,肝藥酶誘導藥(如利福平等)可加快特比萘芬的血漿清除,肝藥酶抑制藥(如西咪替丁等)則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這些藥物,則需將本品的劑量作適當調整。 4、口服本品對花斑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