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可促排卵,可增加多胎率,而使的新生兒發育不成熟,並有發生早產之虞。
2.有下列情況應慎用:前列腺肥大、哮喘、癲癇、心臟病、偏頭痛、腎功能損害等。
3.發現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及卵巢腫大,胸水、腹水等合併症時應停藥或徵求醫生意見。
4.使用前應向患者說明有多胎妊娠的可能性。使用中詢問不良反應和定期進行有關的臨床檢查。
5.對妊娠試驗可出現偽陽性,應在用藥後10天后進行檢查。
6.運動員慎用
7.高血壓患者慎用。
8.本品應用前臨時配製。
9.用藥期問需注意以下隨訪檢查:
①用於誘導排卵時,用藥前應作卵巢B超,檢查卵泡的數量和大小,雌激素濃度開始上升後,應每天覆查,瞭解卵泡成熟情況並減少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的發生;每天測量基礎體溫,如有排卵可出現雙相體溫;在用絕經後促性激素後須測雌激素水平,在雌激素高峰出現後24小時開始用絨促性素觸發排卵,測定雌激素也可榆測卵巢過度刺激的情況。孕酮的測定和宮頸黏液檢查,也有助於瞭解卵泡成熟程度或是否已有排卵。
②用於男性性腺功能低下症:測定血清睪酮含量,既可排除其他原網所致的性腺功能低下,也可以用來評價療效。此外,精子計數及精子活力的檢測亦可用以評價療效。
10.除了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為促發精子生成以外,其他情況本品不宜長期連續使用
11.治療隱睪症時,偶可發生性早熟,而使骨骺提前閉合,致最終不能達到成人的高度。
12.廢棄藥品包裝不應隨意丟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