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熱,給藥後如患者出現發熱現象,可給予退熱藥。對出現高熱的病人,在以後的治療中應減少劑量,縮短給藥時間,並在給藥前後給予解熱藥或抗過敏劑。
2.病人出現皮疹等過敏症狀時應停止給藥,停藥後症狀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現咳嗽、咳痰、呼吸困難等肺炎樣症狀,同時胸部X-光片出現異常,應停止給藥,並給予甾體激素和適當的抗生素。
4.偶爾出現休克樣症狀(血壓低下,發冷發熱、喘鳴、意識模糊等),應立即停止給藥,對症處理。
5.局部用藥的用法用量供臨床醫師參考。
6.需按醫師處方,指示用藥
1.發熱,給藥後如患者出現發熱現象,可給予退熱藥。對出現高熱的病人,在以後的治療中應減少劑量,縮短給藥時間,並在給藥前後給予解熱藥或抗過敏劑。
2.病人出現皮疹等過敏症狀時應停止給藥,停藥後症狀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現咳嗽、咳痰、呼吸困難等肺炎樣症狀,同時胸部X-光片出現異常,應停止給藥,並給予甾體激素和適當的抗生素。
4.偶爾出現休克樣症狀(血壓低下,發冷發熱、喘鳴、意識模糊等),應立即停止給藥,對症處理。
5.局部用藥的用法用量供臨床醫師參考。
6.需按醫師處方,指示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