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 取該品1g,加水50ml,在70℃水浴中加熱5 分鐘,立即放冷,濾
過,濾液依法測定(附錄Ⅵ H),pH值應為3.0 ~4.5。
乾燥失重 取該品,在105 ℃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 %(附錄Ⅷ L)。
熾灼殘渣 取該品1.0g,依法檢查(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
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有關物質 取該品,加甲醇製成每1ml 中含2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
取適量,加甲醇稀釋成每1ml 中含100μg的溶液,作為對照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錄
Ⅴ B)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25μl ,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己烷-
氯仿-甲醇-濃氨溶液(60:30:10:1)為展開劑,展開後,曬乾,燻以碘蒸氣,供試品溶
液所顯的斑點顏色與對照溶液所顯斑點比較,不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