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周,進行第一次產檢。測量體重和血壓、聽寶寶心跳、驗尿、身體各部位檢查、抽血、做“胎兒頸部透明區”的篩檢。
13-35周,每隔四周做一次產檢,產檢項目分別有,第二次產檢:唐氏症篩檢、施行羊膜穿刺,第三次產檢:詳細超音波檢查、可看出胎兒性別、首次胎動,第四次產檢:妊娠糖尿病、妊娠膽汁淤積症篩檢,第五次產檢: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艾滋病抗體,第六次產檢;下肢水腫,第七次產檢:超聲波檢查、評估胎兒體重。
36周,第八次產檢,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37周,第九次產檢,注意臨產徵兆。
538-42周,第十次產檢,胎位固定、胎頭下降、準備生產、考慮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