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純根治的腫瘤:鼻咽癌、早期喉癌、早期口腔癌、副鼻竇癌、何杰金氏病、髓母細胞瘤、基底細胞癌、肺癌、食道癌等。
(2)與化療合併治療腫瘤:小細胞肺癌、中晚期惡性淋巴瘤等。
(3)與手術綜合治療:上頜竇、耳鼻喉癌、膠質神經細胞瘤、肺癌、胸腺瘤、胃腸道癌、軟組織肉瘤等。有計劃性術前放療、術中放療、術後放療。
(4)姑息性放療:骨轉移灶的止痛放療、腦轉移放療、晚期腫瘤所造成局部嚴重合並症的治療緩解作用。
(1)單純根治的腫瘤:鼻咽癌、早期喉癌、早期口腔癌、副鼻竇癌、何杰金氏病、髓母細胞瘤、基底細胞癌、肺癌、食道癌等。
(2)與化療合併治療腫瘤:小細胞肺癌、中晚期惡性淋巴瘤等。
(3)與手術綜合治療:上頜竇、耳鼻喉癌、膠質神經細胞瘤、肺癌、胸腺瘤、胃腸道癌、軟組織肉瘤等。有計劃性術前放療、術中放療、術後放療。
(4)姑息性放療:骨轉移灶的止痛放療、腦轉移放療、晚期腫瘤所造成局部嚴重合並症的治療緩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