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主要有三類型,三類型都可能是過分暴露於太陽光下所致,這至少是成因之一。來自太陽光的紫外線能夠破壞皮膚細胞的遺傳特性,導致癌前變化和癌細胞的生長。顯而易見的是,皮膚的最表層是首先受到侵害的部分。三種主要的皮膚癌:基底細胞癌(或侵蝕性潰瘍)、鱗狀細胞癌和惡性黑色瘤,均見於稱為表皮的皮膚表層。
三類皮膚癌中最常見的是基底細胞癌,若不及早治療,會引起局部組織糜爛,但是不會擴散到身體 其他部位。鱗狀細胞癌得不到適當治療,則會擴散。尚幸這兩類皮膚癌生長速度緩慢,幾乎所有病例均可治癒。鱗狀細胞癌有時見於絕經後婦女的外陰,那就比較難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