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於疲勞、精神高度緊張、飢餓者不宜針刺;年老體弱者針刺應儘量採取臥位,取宜穴少,手宜法輕。
2、懷孕婦女針刺不宜過猛,腹部、腰骶部及能引起子宮收縮的穴位如合谷、三陰交、崑崙、至陰等禁止針灸。
3、小兒因不配合,一般不留針。嬰幼兒囟門部及風府、啞門穴等禁針。
4、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或常有自發性出血,損傷後不易止血者,不宜針刺。
5、皮膚感染、潰瘍、瘢痕和腫瘤部位不予針刺。
6、眼區、胸背、腎區、項部,胃潰瘍、腸粘連、腸梗阻患者的腹部,尿瀦留患者的恥骨聯合區針刺時應掌握深度和角度,禁用直刺,防止誤傷重要臟器。
87、針刺對某些病症確實有極好的療效,但並非萬能,特別是一些急重病的治療,應根據情況及時採用綜合治療,才能更有利於病人,也可充分發揮針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