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觸性皮炎多發生在身體暴露部位,如手背、面部、頸部等,皮炎境界不清。有時由於搔抓將接觸物帶至全身其他部位,如外陰、腰部等,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
2、機體若處於高度敏感狀態,皮損不僅限於接觸部位,範圍可很廣,甚至泛發全身。自覺症狀輕者瘙癢,重者灼痛或脹痛。全身反應有發熱、畏寒、頭痛惡心及嘔吐等。
3、接觸性皮炎發病急,在接觸部位發生境界清楚的水腫性紅斑、丘疹、大小不等的水皰;皰壁緊張、初起皰內液體澄清,感染後形成膿皰;水皰破裂形成糜爛面,甚至組織壞死。
4、病程有侷限性。去除病因經適當治療1-2周後可痊癒,但如再接觸致敏原可再發作,反覆接觸,反覆發作。如處理不當可發展為亞急性或慢性炎症,局部呈苔癬樣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