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學的進步,一些以前不易早期發現的疾病,在如今要診斷已顯得更簡單和容易得多。在產科,B超發現胎兒腎積水的病例也就是“浮出水面”。那麼,胎兒腎積水,是否要終止妊娠?如何面對?
正常胎兒腎臟的集合系統可有輕度分離,分離徑可達6毫米,而胎齡大於30周後腎盂擴張≥10毫米或存在腎小盞擴張則為腎積水。腎積水分為兩種。一種為可復性:積水寬度1.01—1.63釐米之間,腎實質較厚,1.02—0.58釐米之間,胎兒出生後環境變化,積水隨之消失。常見於胎兒的膀胱內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種原因引起的輸尿管收縮節律失調。另外部分病例的輸尿管可能存在某些解剖結構的異常。另一種為不可復性:積水寬度2.15—2.56釐米,腎實質厚0.3—0.2釐米,常見於先天性輸尿管狹窄,多有分泌功能的變化,出生後應及時治療。
綜上所述,全面瞭解胎兒腎積水的轉歸,定期隨訪尤為重要。如胎兒腎積水寬度0.58釐米,可視為正常;如積水寬度>2.15釐米或腎實質厚度<0.2釐米為不可復性,可視情況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