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
性熱,味辛,胃寒證宜食,胃熱證忌之。《隨息居飲食譜》中就曾指出:“多食動火燥液,耗氣傷陰。”《本草綱目》亦說:“胡椒,大辛熱,純陽之物,腸胃寒溼者宜之,熱病人食之,動火傷氣,陰受其害。”所以,不僅熱性胃痛者忌食,病屬陰虛胃痛者也不宜服。
花椒
又稱川椒、蜀椒。性溫,味辛。明代藥學家李時珍曾說:“椒,純陽之物,其味辛而麻,其氣溫以熱。”故熱性胃痛之人法當忌食。正如《本草經疏》所說:“肺胃素有火熱,嘈雜醋心,嘔吐酸水,鹹不宜用。”
茴香
無論大茴香(即八角茴香),還是小茴香,熱性胃痛者皆不宜食。《本草經疏》中說:“胃腎多火,得熱則嘔者勿服。”《得配本草》中也告誡:“肺、胃有熱者禁用。”
丁香
性溫,味辛。《得配本草》中雖說:“丁香溫能和胃”,但胃熱攙痛嘔逆之人則忌食。正如《本草經疏》所言:“一切有火熱證者忌之,非屬虛寒,概勿施用。”
龍眼肉
俗稱桂圓。甘溫果品,胃熱當忌。《本草匯言》中指出:“甘溫而潤,恐有滯氣,如胃熱有痰有火者,又非所。”《藥品化義》還說:“甘甜助火,亦能作痛。”因此,熱性胃痛者,應當忌食。
白豆蔻
辛溫芳香調味食品,但胃熱疼痛者忌之。正如《本草備要》所言:“肺胃火盛者禁用。”《本草經疏》也說:“凡火升作嘔,因熱腹痛,法鹹忌之。”
此外,熱性胃痛者還應忌食辣椒、桂皮、草豆蔻、生薑、蔥、洋蔥、砂仁、狗肉、羊肉、白酒等。若誤食這類辛辣溫熱食物,更會助長胃熱,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