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也稱藥物變態反應,是由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是一類非正常的免疫反應。免疫反應的異常,無論是過強或過弱,對身體都是不利的,會引起一系列的病變。常表現為皮膚潮紅、發癢、心悸、皮疹、呼吸困難,嚴重者可出現休克或死亡。
⑴藥物本身導致的過敏
致病藥物的前4類主要是:抗生素、抗痛風藥,解熱鎮痛藥及磺胺藥。
近幾年,報導較多尚有痢特靈、噻嗪類藥物、非類固醇抗炎劑、異菸進、對氨基水楊酸、氯丙嗪、卡巴西平、免疫抑制劑、抗癌藥物、血清生物製品以及中草藥特別是一些中成藥製劑。
⑵用藥錯誤導致的過敏
醫生開錯處方,或藥房發錯藥,抑或患者錯服藥物。
對於有過敏體制的有,一般用藥種類越多,發生反應的機會亦越多。這可能是由於藥物之間的交叉反應,或協同作用所致。
重用致敏藥物:如患者對某一種藥物已發生過敏而以後再重複應用可發生更為嚴重的反應。
⑶用藥量錯誤導致過敏
多數是由於醫師用藥原則掌握不嚴,隨意投藥。還有一部分是由於患者一知半解地應用自備藥物或自購藥物服用而引起藥物反應。
服藥自殺,極少見現象。
用藥劑量過大,可引起嚴重甚至死亡。但有時正常劑量也可出現藥物反應,這與不同個體對藥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洩速度不同有關,特別是老年患者更應密切注意。
用藥療程不當,急性病症,用藥時間一般不長,即使所用藥物毒性較強,其危害性也可能較少。但慢性病症,特別象癌腫患者,所用抗癌藥物療程較長,往往發生藥物的積蓄作用,產生毒性產生。當然,也有些藥物如安眠藥、鎮靜劑等,在長期重複應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藥癮作用。
⑷用藥途徑:
一般認為藥物通過注射比口服較易引起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