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格生長評價
按照原衛生部建議採用1995年中國九大城市兒童的體格生長數據為中國兒童參照人群值。兒童體格生長評價包括髮育水平、生長速度以及勻稱程度三個方面。
(1)發育水平將某一年齡時點所獲得的某一項體格生長指標測量值(橫斷面測量)與參考人群值比較,得到該兒童在同質人群中所處的位置,即為此兒童該項體格生長指標在此年齡的生長水平,通常以等級表示其結果。生長水平包括所有單項體格生長指標,如體重、身高(長)、頭圍、胸圍、上臂圍等,可用於個體或群體兒童的評價。
有些單項測量,如骨齡代表發育成熟度,也反映發育水平。同樣,體格測量值也可以生長的年齡來代表發育水平或成熟度。如一個2歲男孩身高76cm,身高生長水平為下等,其身高的生長年齡相當1歲。
(2)生長速度是對某一單項體格生長指標定期連續測量(縱向觀察),將獲得的該項指標在某一年齡階段的增長值與參照人群值比較,得到該兒童該項體格生長指標的生長速度。以生長曲線表示生長速度最簡單、直觀,定期體檢是生長速度評價的關鍵。兒童年齡小,生長較快,定期檢查間隔時間不宜太長。生長速度的評價較發育水平更能真實瞭解兒童生長狀況。生長速度正常的兒童生長基本正常。
(3)勻稱程度是對體格生長指標之間關係的評價。①體型勻稱度表示體型(形態)生長的比例關係。實際工作中常選用身高的體重表示一定身高的相應體重增長範圍,間接反映身體的密度與充實度。將實際測量與參照人群值比較,結果常以等級表示。②身材勻稱以坐高(頂臀高)/身高(長)的比值反映下肢生長狀況。按實際測量計算結果與參照人群值計算結果比較。結果以勻稱、不勻稱表示。
2.兒童神經心理發育的評價
兒童神經心理發育的水平表現在兒童在感知、運動、語言和心理等過程中的各種能力,對這些能力的評價稱為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僅能判斷兒童神經心理發育的水平,沒有診斷疾病的意義。心理測試需由經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員根據實際需要選用,不可濫用。包括能力測試和適應性行為測試,
(1)能力測試1)篩查性測驗①丹佛發育篩查法(DDST)DDST主要用於6歲以下兒童的發育篩查。②繪人測試適用於5~9.5歲兒童。③圖片詞彙測試(PPVT)適用於4~9歲兒童的一般智能篩查。2)診斷測驗①Gesell發育量表適用於4周至3歲的嬰幼兒,從大運動、細動作、個人—社會、語言和適應性行為五個方面測試,結果以發育商(DQ)表示。②Bayley嬰兒發育量表適用於2~30個月嬰幼兒,包括精神發育量表、運動量表和嬰兒行為記錄。③Standford—Binet智能量表適用2~18歲兒童。④Wechsler學前及初小兒童智能量表(WPPSl)適用於4—6.5歲兒童。⑤Wechsler兒童智能量表修訂版(WISC—R)適用於6~16歲兒童,內容與評分方法同WPPSI。
(2)適應性行為測試智力低下的診斷與分級必須結合適應性行為的評定結果。國內現多采用日本S—M社會生活能力檢查,即嬰兒—初中學生社會生活能力量表。此量表適用於6月~15歲兒童社會生活能力的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