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因素:經過多年的調查研究,目前已公認長期接觸鈾、鐳等放射性物質及其衍化物,致癌性碳氫化合物、砷、鉻、鎳、銅、錫、鐵、煤焦油、瀝青、石油、石棉、芥子氣等物質,均可誘發肺癌,主要是鱗癌和未分化小細胞癌。這些都是導致肺癌的病因的重要因素。
二、吸菸:根據各國的大量調查資料都說明肺癌的病因與吸紙菸關係極為密切,肺癌發病率的增長與紙菸銷售量增多呈平行關係。紙菸中含有苯並芘等多種致癌物質,實驗動物吸入紙菸煙霧或塗抹焦油可誘發呼吸道和皮膚癌腫。有吸菸習慣者肺癌發病率比不吸菸者高10倍,吸菸量大者肺癌的發病率更高,比不吸菸者高20倍。
三、大氣汙染:工業發達國家肺癌的發病率高,城市比農村高,廠礦區比居住區高,主要原因是由於工業和交通發達地區,石油、煤和內燃機等燃燒後和瀝青公路塵埃產生的含有苯並芘致癌烴等有害物質汙染大氣有關。因此,這也是屬於肺癌的病因之一。調查材料說明大氣中苯並芘濃度高的地區,肺癌的發病率也增高,大氣汙染與吸紙菸對肺癌的發病率可能互相促進,起協同作用。
四、肺部慢性疾病:如肺結核、矽肺、塵肺等可與肺癌並存。這些肺癌的發病率高於正常人,此外肺支氣管慢性炎症以及肺纖維疤痕病變,在癒合過程中可能引起鱗狀上皮化生或增生,在此基礎上,部分肺癌患者可發展成為癌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