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上的解釋是,出生不久的嬰兒身上有胎記,大多數情況下屬於正常生理現象。
背部和臀部等部位形狀各異、大小及數目不等的淡青色或灰青色的胎記,是真皮內細胞的特殊色素積聚沉著所造成的。據對比研究,這是炎黃子孫的一個特殊標記,白種人和黑種人是沒有的。隨著孩子年齡增長,真皮內細胞沉積的色素逐漸減少,會自行消退。大約2歲左右完全消失,但少數可部分地保留終身。它不會給身體健康和發育帶來不良影響,因為部位隱蔽,也不影響外觀,不須採取任何治療措施。
紅色胎記多見於新生兒腦後、面部,尤其是眼皮上方,是淡紅色或橙色斑塊,細細觀察還可看出裡面有許多細小的血管影,它有兩種,一種叫橙色斑,另一種叫鮮紅斑痣。
橙色斑與青胎記相似,出生後數月可自行消退。圓圓髮際下方的淡紅色斑塊是鮮紅斑痣。斑塊不凸出皮膚,用手指按壓後褪色。當孩子哭鬧、吃奶、叫喊時,由於面部充血,斑塊更為明顯或復出。這是由皮下局部毛細血管擴張而形成的,與家庭遺傳因素有關。一般來說,鮮紅斑痣可影響容貌,但幸好圓圓斑塊很小,又靠近髮際,即時不消退,長大後頭發和劉海也可遮住,也不會影響容貌,因此不必擔心。
極少數情況下,孩子的胎記與體內疾病有關。如好發於一側頭、面、頸部的大片鮮紅斑痣,1歲內逐漸增大,常與三叉神經海綿狀血管瘤同時存在,有時還可能同時存在腦膜血管瘤和先天性的神經系統畸形。當孩子皮膚出現多處的持續不退大片青記,併發生不明原因抽搐等異常時,應考慮一些以皮膚和神經系統異常為主要表現的特殊疾病的可能。
另外,紅色胎記應與皮膚毛細血管瘤相區別。四肢血管瘤,可與鮮紅斑痣同時存在。有些毛細血管瘤,早期與紅色胎記外表相似,但大多數於嬰兒生後半個月左右才出現,生後6個月內生長迅速。可高出皮膚約0.3-0.5釐米,呈紫紅色,逐漸變成鮮紅色。少數半年後顏色逐漸變暗,中央發白,變薄變癟,至1歲左右呈褐黃色,局部鬆軟,2-3歲時大部分吸收,到學齡期可完全消退。但絕大多數毛細血管瘤不經及時治療,不會自行消失,且有不斷髮展的趨勢。因而,對血管瘤,尤其是毛細血管瘤,應在出生後3個月至1歲時進行治療。早期治療,效果良好,治癒率高,且不會留下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