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室檢查
常規檢驗如血液、尿、便、血沉、肝腎功能入院時常規檢查1次,異常者複查,出院時再複查1次;肝、腎功能每月複查1次。痰結核菌檢查入院連續3次,塗片法耐酸染色鏡檢,以後每月至少複查1次。必要的非常規檢查中,痰做結核菌培養、菌型鑑定及藥敏試驗。結核菌陰性者可做聚合酶鏈反應(PCR)與抗結核抗體檢查。疑有繼發感染者痰做普通細菌、真菌、厭氧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2.胸部X線檢查
入院患者應有近期(1周內)胸部後前位照片,必要時作側位、前弓位、體層照片。治療中每2個月與出院時胸片檢查。胸透每月1次,或必要時進行。根據需要行胸部CT檢查。
3.其他檢查
按病情需要作結核菌素試驗,纖維支氣管鏡與支氣管肺泡灌洗液檢查,經纖維支氣管鏡或經皮肺活檢,胸腔鏡,縱隔鏡,肺功能,血氣分析,心電圖,眼底鏡,喉鏡等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