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給患兒戴近視鏡,不進行其他的治療:治療兒童弱視,為患兒戴近視鏡只是個應急措施,而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要想徹底解決問題還必須在此基礎上, 配合其他方法進行治療,如使用遮蓋療法、視刺激器療法等,不然的話,這樣的患兒在長大後,即使戴近視鏡,視力也會很差。另外,有的弱視兒童一副近視鏡一戴 就是幾年,這也是錯誤的。因為隨著兒童身體的發育,其屈光度數會隨之發生變化,所以弱視兒童應每半年至一年就重新驗光一次,必要時須重配近視鏡。
2、 不能堅持使用遮蓋療法:弱視的遮蓋療法主要是通過對健康眼或優勢眼的遮蓋,強迫患兒使用弱視眼看東西,從而消除其優視眼對弱視眼的抑制,達到增強弱視眼視 力的目的。它是一種傳統的治療弱視的方法,既方便、經濟,效果又好。但由於遮蓋眼睛影響了患兒的外觀,會引起其他孩子的譏笑,因此,不少弱視兒童不願接受 遮蓋療法。有些家長出於對孩子的憐愛,也就聽之任之。如果不能堅持使用遮蓋療法,當然也就達不到治療弱視的目的。
3、忽略對兩眼視覺功能的訓練:兒童時期正是一個人雙眼的視覺功能(同時視、融合視、立體視)建立、發育、完善的時期。如果孩子在這個時期患上了弱視,就會影響其視覺的發育,嚴重的會喪失雙眼的視覺功能,成為立體視覺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