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飲食治療(1)繼續母乳餵養,鼓勵進食。
(2)人工餵養兒年齡<6個月者,可繼續餵養日常食用的奶或奶製品;>6個月者給予平日習慣的日常飲食(如粥、麵條、爛飯等,可給一些新鮮水果汁或水果以補充鉀),避免不易消化食物。
(3)腹瀉嚴重或嘔吐嚴重者,可暫禁食4~6小時,但不應禁水。禁食時間≤6小時,應儘早恢復飲食。
2.液體治療
(1)預防脫水 從患兒腹瀉開始,就給口服足夠的液體以預防脫水。母乳餵養兒應繼續母乳餵養,並且增加餵養的頻次及延長單次餵養的時間;混合餵養的嬰兒,應在母乳餵養基礎上給予ORS或其他清潔飲用水;人工餵養兒選擇ORS或食物基礎的補液如湯汁、米湯水和酸乳飲品或清潔飲用水。建議在每次稀便後補充一定量的液體(<6個月者,50ml;6個月~2歲者,100ml;2~10歲者,150ml;10歲以上的患兒能喝多少給多少)直到腹瀉停止。
(2)輕中度脫水者 可給予口服補液鹽(ORS),用量(ml)=體重(kg)×(50~75)。4小時內服完;密切觀察患兒病情,並輔導母親給患兒服用ORS液。以下情況提示口服補液可能失敗:①持續、頻繁、大量腹瀉[>10~20ml/(kg·h)],②ORS液服用量不足,③頻繁、嚴重嘔吐;如果臨近4小時,患兒仍有脫水錶現,要調整補液方案。4小時後重新評估患兒的脫水狀況,然後選擇適當的方案。
(3)中重度脫水者 需要住院給予靜脈補液。頭24小時補液總量包括累積損失量、繼續損失量、生理維持量三部分。補充累積損失量: 1)液體量 根據脫水的程度,輕度30~50ml/kg;中度50~100m1/kg;重度100~120m1/kg。2)液體種類 根據脫水的性質,等滲性補1/3~1/2張,低滲性補2/3張,高滲性補l/3~1/5張。3)具體方案 可參見表
3。輕度脫水和中度脫水不伴循環障礙者如吐瀉嚴重則必須靜脈補液,輸液速度應於8~12小時內補入。中度脫水伴循環障礙和重度脫水者應分兩步驟:
①擴容階段給予2﹕1等張液,按20ml/kg,於30~60分鐘內快速滴入,適用於任何脫水性質的患兒。
②補充累積損失量,擴容後根據脫水的性質選用不同的液體,並扣除擴容量後靜脈滴注,7~11小時內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