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有三個要素
猝死的內涵可以濃縮成6個字,即患者是“因病突然死亡”。這6個字準確精煉地概括了猝死內涵的三要素:
要素一:患者已經死亡。故患者沒有死的,一律不能認定為猝死。猝死是終結性診斷,是蓋棺定論。因此猝死是隻能預防,不能治療的疾病,任何能夠治療甚至治癒或復甦成功的情況都不能稱為猝死。
要素二:患者屬於自然死亡,即因自身疾病而死亡,死亡起因於患者身體內部因素。而不是死於患者身體的外部因素,不是死於溺水、觸電、自縊、中毒、低溫、高溫、暴力、失血、外傷、麻醉、手術等非自然原因。
要素三:猝死是突然發生的,其發生時間是不可預料的,也就是說患者並沒有出現即將死亡的徵兆,故沒有人認為該患者將要死亡,但死亡偏偏發生了。因此,凡能預料的死亡都不屬於猝死。臨床最常見的就是終末期疾病的患者,如癌症晚期、各種疾病的晚期等,患者的生命逐漸走向盡頭,臨床上的相關表現有目共睹,一旦患者離去,此種死亡就不是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