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藥物治療,可參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2006年頒佈《性傳播疾病臨床診療指南》[3],並作適當調整。除此以外,應配合心理治療和中醫藥治療。
一、抗病毒治療阿昔洛韋、伐昔洛韋、泛昔洛韋等治療生殖器皰疹可以減輕症狀,縮短病程,減少排毒。
(一)初發感染 阿昔洛韋200mg,5次/d,連服7~10d;或阿昔洛韋400mg,3次/d,連服7~10d;或伐昔洛韋300mg,2次/d,連服7~10d,或泛昔洛韋250mg,3次/d,連服7~10d。
(二)復發感染 最好在出現前驅症狀或損害出現24h內開始治療。阿昔洛韋200mg,5次/d,連服5d;或阿昔洛韋400mg,3次/d,連服5d;或伐昔洛韋300mg,2次/d,連服5d;或泛昔洛韋125~250mg,3次/d,連服5d。
(三)頻繁複發(1年復發6次以上)患者 為減少復發次數,可用抑制療法。阿昔洛韋400mg,口服,2次/d;或伐昔洛韋300mg,口服,1次/d;或泛昔洛韋125~250mg,口服,2次/d。以上藥物均需長期服用,一般服用4個月到1年。
(四)嚴重感染 指原發感染症狀嚴重或皮損廣泛者。阿昔洛韋每次5mg~10mg/kg體重,靜脈點滴,1次/8h,用5~7d或直至臨床症狀消退。
(五)對發生於免疫缺陷者的生殖器皰疹可按上述方案治療,必要時可適當延長療程。
生殖器皰疹(六)妊娠期皰疹 需權衡母嬰的利弊選擇適當的抗病毒藥物和方案。目前主張,孕婦初發生殖器皰疹可以口服阿昔洛韋治療;有嚴重併發症可危及生命者,應靜脈滴注阿昔洛韋治療;對於頻繁複發或新近感染的孕婦生殖器皰疹患者,在足月時,可通過阿昔洛韋治療以減少活動性損害的出現,從而降低剖宮產率;對於以往有複發性生殖器皰疹病史但近足月時無復發跡象的孕婦,可以不進行阿昔洛韋治療。
(七)新生兒皰疹 阿昔洛韋30~60mg/(kg.d),靜脈滴注,療程為10~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