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確診懷孕後,在停經12周內到相關婦產科機構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並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孕16-28周為每四周檢查一次,孕28-36周,兩週檢查一次;孕36周以後每週檢查一次,共檢查13次。高齡孕婦應增加檢查次數。
懷孕初期產檢的時間在孕12周,孕婦在產檢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第一次產前檢查是準媽媽與醫生分享更多信息的時候,帶上身份證和準生證,醫生會為你建卡,這是你的孕期體檢檔案。從此,醫生將在上面記錄你所有相關的產檢內容。第一次產檢還要帶上準爸爸一起檢查,醫生還需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親屬及家族成員的健康情況。
2、肝功能檢查:由於要抽血檢查肝功能,因此要第一次產檢前要空腹。
3、宮高:測量宮高前要排空小便,以免影響測量的準確性。
4、血壓:靜坐半小時後才測量血壓,才能客觀地反映血壓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