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癌患者可以生孩子嗎?如果膀胱癌症患者身體中的癌症細胞沒有發生任何的轉移,這樣的癌症細胞只是集中在膀胱的局部的位置,那麼這個時候膀胱癌症患者還是具有相關的生育功能了,生育對膀胱癌患者也有很大的風險。
隨著妊娠期的延長,子宮會大量充血,母體的營養不僅會營養寶寶,也會給癌細胞提供營養,使癌變部位迅速增長。另外,懷孕還會加重膀胱癌症狀,導致患者錯過早期治療或導致治療受阻,這是因為孕期人體激素分泌變化會對癌症有刺激和促進作用,生產和哺乳也有可能會造成膀胱癌細胞擴散轉移,從而進一步威脅患者生命。
膀胱癌病人在未痊癒之前,不應懷孕。生育,會影響患者的營養和體力,如果病人仍需進行間斷的維持治療,藥物多是對胎兒有毒性作用的細胞毒性藥物,會使胎兒產生畸形、流產、早產。若已經懷孕,應儘快設法終止妊娠。臨床資料證明,妊娠可以促使膀胱癌的復發和轉移,也給治療帶來很多困難,影響療效。
如果患者在發現自己懷孕時還處於懷孕前期,這時應該選擇流產,如果懷孕已經到了中期,則應當以保護母體為原則,終止妊娠,然後繼續其他治療,如果患者發現懷孕較晚,而且已經錯過了最佳的流產時機,而患者本身又強烈要求生育,可以考慮生產,但必須到專業醫院分娩,在生育過程中嚴密監視患者與胎兒狀況,做到萬無一失。
但女性膀胱癌一般以不生育為好,以免體內的內分泌系統平衡紊亂,擾亂患者健康。有些患者是在妊娠期內發現癌的,這時應迅速中止妊娠,保護孕婦,及早治療膀胱癌;如果臨近生產,也可以進行引產或剖宮產,然後治療膀胱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