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部位淺表,易於接觸,故治療上方法較多,如手術切除、放射療法、冷凍療法、激光療法,局部藥物物理腐蝕療法和化學療法等。化學療法是適用於和其他治療合併應用的輔助治療和晚期姑息療法。可依據癌瘤的部位、大小、患者全身情況、癌腫的程度等選擇應用。
1.手術療法
適用於各期皮膚癌,可採用外科將腫瘤全部切除。
2.淋巴結清掃
鱗癌手術切除後的選擇性區域淋巴結清掃術很難決定。預防性清掃不是最必需的選擇,而應依據患者的年齡、癌的發生部位、浸潤程度和癌細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決策。
3.放射療法
皮膚癌,特別是基底細胞癌,對放射線十分敏感,對磷癌中度敏感。本法也適用於已有或可能有淋巴轉移的部位,作為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
4.化學療法
是作為治療皮膚癌的一種全身性輔助治療。
5.物理療法
這是應用電凝、電灼、冷凍或激光來燒灼癌瘤,使之壞死脫落或氣化。
6.腐蝕療法
應用有效濃縮的腐蝕性較強的化學藥物作為局部燒灼或塗抹。